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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书摘来自异步社区出版社《技术的潜能:商业颠覆、创新与执行》一书中的第2章,第2.7节,作者:【美】Alfred Marcus(艾尔佛莱德·马库斯),更多章节内容可以访问云栖社区“异步社区”公众号查看。
政府意识到必须支持新技术,他们资助基础研究,因为技术的好处会延伸到社会的各个方面。没有政府的支持,技术发展将会资金不足,因为私营企业不能从中充分获益。技术发展为社会的各个方面带来积极地延伸。信息技术(IT)是政府支持发展的。五角大楼是二战课题研究的最大支持者。该项目是由美国政府资助的IT研究项目。电池作为化石燃料的替代品,它的研究不仅获得了美国的资助,也得到了德国、瑞典、芬兰、日本、以色列和新加坡政府的支持。美国、英国、法国和俄罗斯在战后时期的技术政策主要是军事需求驱动的。德国、瑞士和日本主要是消费需求驱动。在这一时期,大多数亚洲国家的主要目标是通过复制其他国家发布的新技术迎头赶上。从1950年到1980年,日本企业支付了100亿美金用于超过3万项技术许可和签订技术引进协议。他们不仅仅复制这些技术,而是寻求更好的方法来应用它们。这些企业整合技术,用以生产价格低廉、体积小、重量轻并且消费者体验更好的产品。
虽然政府的支持是至关重要的,但是很多创新也饱受不确定因素的煎熬。对于可再生资源的提倡在美国有多年的历史。70年代的石油危机和环境问题激发了公众的兴趣。1978年,国会通过了公共设施监管政策法案(Public Utility Regulatory Policies Act,PURPA)。该法案规定,公共设施强制使用可再生资源,并且购买该能源的价格应与购买非可再生能源的价格相当。1992年能源政策法案提出了一项生产税减免政策(Production tax credit,PTC)。该政策规定用于可再生资源生产的能源每千瓦时费用是1.5美分。该政策过期多次,经过延期,仍然只生效了1到2年。从起初的投入到将可再生能源商业化,来自政府的支持的不确定性催生了繁荣和萧条的周期性规律。政府扶持的不稳定性在公约条款的定义上也有类似情况,而后在签订了京都议定书以降低温室气体排放后,欧洲国家撤回了该项扶持。纵观全球,政府对于技术商业化的支持都是不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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